欧盟 REACH 法规介绍
一、概述
REACH(Registration, Evaluation,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)中文名称为“化学品的注册、评估、授权与限制”,是欧盟关于化学物质管理的综合性法规。法规编号为 (EC) No.1907/2006,自 2007年6月1日 起正式实施。
REACH的核心目标是:
确保对人类健康与环境提供高度保护;
促进化学品在欧盟市场的自由流通;
提高企业竞争力与技术创新能力;
推动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供应链信息透明化。
该法规被认为是全球最严格的化学品管理制度之一,其影响范围已远超欧盟,成为全球供应链的强制性市场门槛。
二、适用范围
REACH法规几乎涵盖所有化学品及含化学物质的产品(Articles),包括:
电子电气设备
纺织品、服装与鞋类
家具与建材
玩具与文具
珠宝与饰品
化妆品及个人护理品
家居用品、包装材料等
不适用范围包括:
食品与饲料
医药与兽药
放射性物质
国防与科研特定用途材料
三、法规核心模块
REACH体系由四大核心模块组成,分别对应其英文名称:
| 模块 | 含义 | 主要义务 |
|---|
| Registration 注册 | 对在欧盟市场年产量 ≥ 1 吨的化学物质进行注册 | 制造商/进口商需提交技术档案及化学安全报告 |
| Evaluation 评估 | 由ECHA及成员国主管机构审查注册资料 | 评估风险与测试需求的科学合理性 |
| Authorization 授权 | 对“高度关注物质(SVHC)”实施授权使用 | 需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或销售 |
| Restriction 限制 | 对特定有害物质进行限制或禁用 | 详列于法规附件XVII中 |
四、高度关注物质(SVHC)管理
SVHC(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,高度关注物质)是指具有致癌、致突变、生殖毒性、持久性、生物累积性等危害特征的化学物质。
当产品中任何部件中SVHC含量 超过0.1%(w/w) 时,企业需履行以下义务:
信息传递义务:必须告知下游客户或消费者产品中含有的SVHC名称及安全使用说明;
通报义务:若该SVHC总量超过 1吨/年,须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(ECHA)通报;
应消费者要求:零售商须在 45天内 向消费者提供SVHC相关信息。
⚙️ SVHC候选清单由ECHA维护,每年更新两次。
截至 2024年1月,SVHC清单已扩展至 240项。
五、授权与限制
1️⃣ 授权(Annex XIV)
列入附录XIV的物质为“授权清单物质”,自日落日期(Sunset Date) 起,若未获得授权,其使用和投放市场即被禁止。
授权申请需说明替代方案及风险控制措施。
2️⃣ 限制(Annex XVII)
限制清单(附录XVII)规定了对某些物质、混合物或制品的使用限量或禁用要求。
例如:
镍释放量限制(用于首饰、纽扣等);
邻苯二甲酸酯在塑料制品中的含量限制;
石棉、铅、汞等物质的全面禁用。
六、企业合规责任
欧盟REACH法规要求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企业履行以下责任:
确认产品是否含有SVHC或受限物质;
建立完整的材料合规数据库及供应链追溯机制;
对供应商提供的化学物质进行风险筛查与信息核查;
对符合条件的物质实施注册、授权或通报;
向客户提供必要的安全数据表(SDS)。
非欧盟企业若需履行REACH注册义务,必须在欧盟境内指定 唯一代表(Only Representative, OR) 代为执行。
七、REACH与RoHS的区别
| 对比维度 | REACH | RoHS |
|---|
| 管控对象 | 化学物质 | 有害元素(电子电气产品) |
| 管理方式 | 注册 + 评估 + 授权 + 限制 | 限值控制(10项物质) |
| 适用范围 | 所有产品(除食品、药品等) | 电子电气设备(EEE) |
| 监管机构 | ECHA(欧洲化学品管理局) | 欧盟成员国市场监管部门 |
| 更新频率 | 定期更新SVHC清单(每年两次) | 附录Ⅱ限值稳定 |
两者常常配合使用:RoHS控制电子产品的“有害物质”,REACH监管整体供应链的“化学安全”。